厂里工伤工资应该如何赔偿?
我在厂里工作时受了工伤,现在养伤期间工资发得很少。我不太清楚厂里对于工伤工资这块是怎么赔偿的,是按正常上班工资发,还是有别的算法?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厂里工伤工资赔偿的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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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厂里工伤工资的赔偿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首先,我们要明白一个重要概念,叫做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指的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在这个期间内,职工的工资待遇是不变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就是职工在受伤前正常工作时所获得的工资、奖金、津贴等全部收入。也就是说,单位不能因为职工受了工伤在治疗休养,就减少支付工资。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不过,如果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支付工伤工资,职工可以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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