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公司破产该如何赔偿?
我之前从一家公司离职了,现在听说这家公司破产了。我有点担心,不知道像我这种已经离职的员工,公司破产的话会不会有赔偿,要是有赔偿该怎么计算,赔偿流程是怎样的,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帮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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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员工离职后公司破产,一般情况下,已离职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已经终止,通常不能直接从公司破产清算中获得基于劳动关系的赔偿。不过,这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经济补偿是在某些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同时,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这里的补偿是针对在公司破产时仍存在劳动关系的员工。 对于已经离职的员工,如果在离职时公司存在拖欠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等未支付的情况,那么员工可以作为普通债权人参与公司的破产清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若离职员工有未结清的费用,应及时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时,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证明公司确实存在未支付的费用。破产管理人会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核和确认,最终根据破产财产的情况按照法定顺序进行清偿。总之,离职员工要密切关注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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