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老板开除员工如何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一直没签合同,现在老板突然要开除我。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我能得到哪些赔偿,想了解具体的赔偿标准和计算方式,还有我要怎么去争取这些赔偿,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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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老板没签合同就开除员工,员工是可以获得相应赔偿的。 首先,来说说未签合同的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从入职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到满一年的前一日,最多可以拿11个月的双倍工资 。比如工作了9个月被辞退,那从第2个月到第9个月这8个月,单位要支付双倍工资。 接着,再讲讲被开除的经济补偿或赔偿。如果是合法辞退,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要是属于违法辞退,比如没有合理理由就开除员工,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要获取这些赔偿,员工需要先收集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像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等。然后可以去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提交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证据,以及用人单位的工商注册信息来立案。 相关概念: 双倍工资:是用人单位未按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要额外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补偿。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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