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不给员工如何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入职后签了劳动合同,可公司一直没把合同给我。我担心这会损害我的权益,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该怎么赔偿我?是有固定的赔偿标准,还是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呢?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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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不给员工劳动合同,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首先,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要是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公司没给您合同但没造成实际损害,一般是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改正,比如让公司把合同给您。 要是造成了损害,比如因为没有合同导致您没办法证明劳动关系,进而影响您主张加班费、经济补偿等权益,公司就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注意这里强调的是未订立书面合同,和没给员工已签合同性质有别),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适用一年的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而且 “补签” 劳动合同,通常就不能再主张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了;要是员工个人原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同样不能主张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 相关概念: 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这是用人单位拒绝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所应承担的惩罚性法律责任。 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在这个时效内,当事人可以通过仲裁主张自己的权益,超过时效可能会面临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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