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时劳动仲裁如何赔偿?


当公司破产时,员工通过劳动仲裁主张赔偿主要涉及到一系列法律规定和权益保障。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 经济补偿,它是公司破产时员工能获得的重要赔偿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而该法第四十六条明确指出,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依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例如,员工在公司工作了3年,其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他能获得的经济补偿就是3×5000 = 15000元。如果工作年限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除了经济补偿,员工还有可能涉及到工资和加班费等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首先要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这意味着员工的工资和相应的经济补偿在破产财产分配中有优先受偿权。如果员工在公司破产前存在加班未支付加班费的情况,也可以在劳动仲裁中一并主张,加班费的计算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平时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在进行劳动仲裁时,员工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证明自己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以及加班情况等。通过合法的劳动仲裁程序,员工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在公司破产时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