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宅基地如何确权?
我和配偶刚办理了离婚手续,家里有一处宅基地。现在不知道离婚后这宅基地该怎么确权,是按照原来的情况,还是有新的规定和流程?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想了解具体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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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宅基地的确权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处理。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宅基地的基本概念。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它的所有权归集体,农户只有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土地管理法规,在离婚时,对于宅基地上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的处理原则如下:如果宅基地是以户为单位申请的,在离婚分割时,会考虑到家庭成员对宅基地及房屋的贡献大小等因素。 若离婚后双方仍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未分户,宅基地的使用权一般维持现状,但对于宅基地上房屋的产权归属,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比如,一方在建造房屋时出资较多,可能在房屋产权分配上会适当多分。 如果离婚后一方户口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规定,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般不能拥有本集体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过,对于宅基地上的房屋,该方仍享有所有权。房屋可以继续使用,直至自然损毁,但不能进行翻建、重建等。当房屋自然灭失后,宅基地由集体收回。 在进行宅基地确权时,首先要明确房屋的产权归属。双方可以携带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等相关材料,到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宅基地确权手续。如果涉及到产权变更的,还需要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 总之,离婚后宅基地的确权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程序来办理,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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