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未还完房贷的房子该怎么处理?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但房子的房贷还没还完。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房子怎么分,是把房子卖了还房贷再分钱,还是一方要房继续还房贷给另一方补偿呢?另外,和银行的贷款关系要怎么处理才不会违约?想了解具体的处理办法和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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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时未还完房贷的房子的处理,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夫妻双方可以尝试协商解决。常见的协商方式有以下几种: - 一方要房并负责剩余贷款:一方可全权负责剩余贷款,并根据房屋市值和已还贷金额,向对方支付相应补偿金。比如,房屋当前市值100万,已还贷30万,要房的一方可能需向另一方支付35万(具体金额需双方协商确定)作为补偿。 - 双方分担剩余贷款:若双方均愿分担剩余贷款,则必须明确定义产权归属及后续还款事宜。例如,双方约定房屋归双方共有,每人按一定比例偿还剩余贷款。 若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就需要通过诉讼,由法庭依据实际情况作出裁决。法庭在判决时,主要参考各自经济能力、孩子抚养权、以及房产固有需求度等诸多要素。例如,一方经济能力较强,且孩子抚养权在该方,法庭可能会倾向于将房屋判给这一方,该方须承担剩余贷款,并对另一方予以补偿。 在处理离婚未还完房贷的房子时,还要与贷款银行联系,变更还款责任人,以免造成违约。这是因为房屋在贷款期间处于抵押状态,银行需要明确新的还款主体。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按揭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应当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直接进行分割处理,而对所欠银行的贷款,可以作为夫妻共同债务,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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