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鉴定以后旧伤复发该如何处理?

之前受了工伤也做了鉴定,最近感觉之前受伤的地方又不舒服了,像是旧伤复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该走什么流程,能不能继续享受工伤待遇,想了解下工伤鉴定后旧伤复发具体要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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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伤鉴定以后旧伤复发的处理方式如下: 首先,要及时告知用人单位旧伤复发的情况,并提供相关医疗诊断证明 。这是很重要的一步,让单位知道你的状况,以便后续处理。 其次,关于认定问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相关工伤待遇。如果是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视为工伤。 再者,在待遇方面: 一是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先到就近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是停工留薪期待遇,工伤职工工伤复发,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另外,根据复发前的工伤等级不同,处理方式也有区别: 工伤复发前鉴定为1 - 4级的,不得终止合同,应当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工伤复发前鉴定为5 - 6级的,保留用工关系,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每月发放伤残津贴,职工也可提出终止合同,并一次性获得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复发前鉴定为7 - 10级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付清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 相关概念: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在这个期间内,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伤残津贴:是对工伤职工因工伤导致劳动能力下降,影响其收入而给予的补偿。不同伤残等级,津贴标准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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