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有居住权人拒绝房主入住该如何处理?

我名下有一套房子,之前给别人设立了居住权。现在我自己想住进去,但是有居住权的那个人拒绝我入住。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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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住权纠纷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解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居住权这个概念。居住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一种用益物权,它赋予居住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明确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这意味着,居住权人在约定的居住权期限内,确实有合法占有和使用该房屋的权利。 然而,房主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虽然设立了居住权,但也并非完全失去对房屋的相关权益。当出现有居住权人拒绝房主入住的情况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 如果设立居住权时签订的合同有明确约定,比如约定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房主有权入住,那么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若居住权人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房主入住,房主可以通过协商要求居住权人按照合同履行。协商不成的,房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居住权人履行合同义务。 如果合同中没有相关约定,那么就要考虑居住权设立的目的和实际情况。居住权的设立主要是为了保障居住权人的生活居住需求,如果房主入住并不会影响居住权人正常的生活居住,且有合理的入住理由,那么从公平合理的角度出发,居住权人应当配合。但如果房主的入住会对居住权人的居住权益造成实质性的损害,那么居住权人拒绝是合理的。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进一步协商解决方案,比如给予居住权人一定的补偿或者调整居住的时间、空间等。若协商无果,同样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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