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全职和兼职是如何界定工伤赔偿的?

我现在在做兼职,心里一直有个担忧,就是万一工作的时候受伤了,这工伤赔偿该怎么算呢?也不清楚和全职的界定标准一不一样。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全职和兼职到底是怎么去界定工伤赔偿的 ,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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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全职和兼职界定工伤赔偿,关键在于看劳动雇佣关系是否合法,以及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首先,要知道什么是兼职。兼职一般指劳动者或在校学生在正常本职工作以外,还承担其他工作职责,在劳动法里多属于非全日制用工类别。 对于兼职人员,只要满足工伤认定的三个基本要素,即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以及工作原因,便可以被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这里的职工,包括全职和兼职人员。 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等情况,都应当认定为工伤。 如果员工经过原公司允许,在其他地方做兼职,途中受伤,且员工有两个及以上的雇主,那么工伤发生时,为员工提供工作的公司将负起工伤保险责任。赔偿标准则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不过要注意,像学生用课余时间打工,这种情况受伤只视为普通民事侵权问题,不能算作工伤,因为学生和用人单位之间不属于正式的劳动关系。 总之,只要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无论是全职还是兼职,在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下,都应享有相应的工伤权益,按规定获得赔偿。 相关概念: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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