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兼职能认定工伤赔偿吗

我平时下班后还会去做兼职,最近在兼职工作的时候不小心受伤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能不能认定工伤赔偿,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兼职认定工伤赔偿是怎么规定的,要是能认定需要走什么流程,不能认定的话又该怎么获得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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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兼职是否能认定工伤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在一般认知里,工伤认定通常是基于正式的劳动关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一系列法定情形下,才应当认定为工伤。而兼职情况比较复杂,现行法规一般不把兼职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直接视为“工伤”范畴,因为兼职行为往往不被视作正式构建了劳动关系。 不过,如果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在兼职中受伤是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并获得赔偿的。 要是不符合上述情况,兼职员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人身损害时,其获得赔偿的途径要遵照人身损害的相关标准核算。法律规定,雇员在进行雇佣活动过程中遭受的人身损害,雇主有义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如果兼职员工与企业之间存在雇佣关系,那么该企业就要对兼职员工在工作中遭受的人身损害担责。 举例来说,如果是在校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兼职,与接受兼职服务的一方属于劳务关系,兼职受伤,损害赔偿按照人身损害标准进行赔偿。但若是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的,兼职受伤,由工伤保险予以赔偿。 相关概念: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 。 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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