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屋不进行判决是如何判定的?
最近在处理离婚相关事宜,对于房屋这一块有点困惑。我们夫妻对房子的分配有些分歧,也不清楚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怎么处理。想了解在离婚时如果不判房屋,到底是依据什么来判定后续情况的,心里好有个底。
展开


在离婚时如果不判房屋,判定情况需要分多种情形来看。首先要明确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共同财产购置的房屋,即便房产证只登记了一方名字,也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子且房屋是共同财产,法院可能会判决房子归其中一方,获得房子的一方要给另一方相应补偿;也可能判决把房子卖掉,所得款项双方平分。 要是房子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是一方婚前购买,或者是婚后通过继承、受赠等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那么在离婚时该房屋就不参与分割。 另外,如果涉及子女抚养问题,法院可能会考虑将房屋作为抚养费的一部分判给抚养孩子的一方,以保障孩子的成长环境。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双方提供的证据都不足以有力证明对房屋拥有权益,法院可能会选择暂时不判决,待情况明晰后再做处理。 总之,离婚时房屋不判的判定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按照法律规定和公平合理的原则来进行。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或婚后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