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胁迫撤诉后该如何认定工伤赔偿?

我之前申请了工伤赔偿仲裁,可公司那边一直给我施压,让我撤诉,说私下给我赔偿,我无奈就撤诉了。但现在他们又不承认了,我想知道这种被胁迫撤诉的情况,工伤赔偿该怎么认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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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要明确一点,如果是被胁迫撤诉,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有相应规定来保障权益的。 在工伤赔偿相关法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也就是说,如果能证明当时撤诉是受到了胁迫,并非自己真实意愿,那么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撤销该撤诉行为。 关于工伤赔偿的认定流程,一般来说,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工受到伤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为劳动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及时申请,劳动者自己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 另外,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个时效可能会因为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益、向相关部门寻求法律援助、或者得到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况而发生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所以,即便之前撤诉了,只要还在仲裁时效内,并且能证明是胁迫撤诉,就可以再次申请工伤赔偿仲裁。 要申请工伤赔偿,还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认定是否属于工伤。之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来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赔偿项目一般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补助金等等。 在实际操作中,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能证明受到胁迫的证据,像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还有能证明工伤事实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医院诊断证明、考勤记录等。只有证据充分,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获得工伤赔偿的权益。 相关概念: 仲裁时效:指当事人向仲裁机构请求保护其权利的法定期限,在这个期限内不申请仲裁,就可能会丧失通过仲裁获得权益保护的机会。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通过鉴定确定劳动者因工伤导致的劳动能力受损情况,以此作为确定工伤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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