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公积金买了烂尾楼,离婚时该如何分割?
我用公积金买了套房子,结果成了烂尾楼。现在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不知道这套烂尾楼在法律上会怎么分割,心里很没底,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分割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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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使用公积金购买的房屋成为烂尾楼后,在离婚时进行分割需要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同时结合该房屋的实际情况来处理。 首先,要明确这套使用公积金购买的烂尾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这套房子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使用公积金购买的,那么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是在婚前一方用公积金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一般属于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性质的烂尾楼,离婚分割时一般遵循以下原则。《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夫妻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如何分割这套烂尾楼。比如可以约定一方放弃对该房屋的权益,另一方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者双方共同决定等待房屋后续处理结果,再对权益进行分配。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商一致,就需要由法院来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一方面会考虑双方对购买该房屋的出资情况,包括公积金的缴纳情况以及其他资金的投入;另一方面会考虑双方的实际生活需求等。由于该房屋是烂尾楼,存在不确定性,法院可能不会直接对房屋所有权进行分割,而是对该房屋所涉及的权益,如购房款的返还请求权等进行处理。例如,若开发商后续退还了部分购房款,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对这部分款项进行合理分割。 总之,在处理公积金购买的烂尾楼离婚分割问题时,要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来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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