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付了首付后离婚了该怎么办?
我和伴侣一起买了套房子,付了首付。现在我们打算离婚,不知道这付了首付的房子该怎么处理,是一方要房补偿另一方,还是有其他的办法?想了解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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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房子付了首付后离婚的处理方式需要根据多种情况来确定。 首先,如果该房屋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买,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其次,如果是婚后双方共同支付首付购买的房屋,不管登记在哪一方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可能会将房屋判给一方,由获得房屋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也有可能将房屋进行拍卖,双方分割拍卖所得款项。 此外,如果涉及到双方父母出资支付首付的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则该部分出资对应的房屋份额属于受赠方个人财产。总之,具体的处理方式要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依据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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