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孩子且有一套在还房贷的房子,这种情况下要怎么离婚?


有一个孩子且有一套在还房贷的房子,离婚的相关情况如下: **离婚方式及流程**: - **协议离婚**:若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孩子抚养权、财产分配(包括还房贷的房子)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能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选择协议离婚。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需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诉讼离婚**: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上述事项协商一致,那么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配偶常住地所在的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在提出离婚诉讼前,需要准备好离婚起诉状,带上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收集能够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以及提供关于孩子抚养权和财产分配的证据。法院在开庭前一般会先组织调解,调解成功会发调解书,调解失败则进入审判阶段,由法官作出判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例如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财产分割**: - 房产分割有多种情况。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只要未过户,依然属于赠与人,不予分割等。婚前以一方个人财产购买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婚后购买登记在一方名下或者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一般情况下是平均分割。 **子女抚养**: -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问题可以由男女双方自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应综合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的,可优先考虑等。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