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辞职了该如何获得赔偿?


当员工遭遇工伤并辞职后,赔偿问题需要遵循一定的步骤和法律规定来处理。首先,我们要明白工伤赔偿的基本概念。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赔偿的前提是进行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完成工伤认定后,还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确定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后,就可以确定赔偿项目和标准了。一般来说,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如果辞职,还可能涉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具体的赔偿标准要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和当地的规定来确定。 如果与用人单位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需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