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子怎样办理居住权?

我有一套房子,想给父母办理居住权,让他们能安心住在这里。但我不知道具体该怎么操作,是要签合同,还是要去相关部门登记?办理过程中有什么注意事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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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住权办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也就是说,要办理居住权,首先要和对方签订书面的居住权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比如居住的房子具体在哪里,居住的条件是什么,居住的期限是多久等内容。 同时,《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这意味着签订合同后,还需要双方一起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只有完成了登记手续,居住权才正式设立,受到法律的保护。 在办理居住权登记时,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例如居住权合同、房产证、双方的身份证明等。具体的材料要求可以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后,居住权人可以在约定的期限内占有、使用该房屋,其他人包括房屋的所有权人都不能随意干涉居住权人的居住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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