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何开具?
我打算离职换新工作,听说入职新单位需要提供和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我之前没办过这东西,也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开,想了解下开具这个证明有哪些流程,要准备什么,里面得写清楚哪些内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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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开具,一般有以下步骤和要点: 首先,由劳动者本人前往用人单位领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通常是一式三份。其中一联存根留用人单位保存,另外两联,劳动者本人留存一联,还有一联会放入劳动者本人保存的档案 。 其次,证明的内容有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这些信息能清晰地反映劳动者在原单位的工作情况,对劳动者后续求职、社保办理等都有重要作用。 最后,完成填写后,要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签字并注明签订日期。 另外,《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履行,劳动者有权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相关概念: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它是劳动者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失业金、入职新单位等情况下需要用到的重要文件 。 工作交接:指劳动者离职时,按照与用人单位的约定,将自己手头的工作、资料、财物等移交给相关人员或部门,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单位的正常运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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