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离婚怎么才能得到产权?


婚后买房离婚时要得到产权,情况较为复杂,下面为您详细分析。首先要明确,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除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是婚后双方共同使用共有财产购买并共同承担贷款责任的房子,这属于典型的夫妻共有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子,通常会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出价高者获得房子所有权,并给予对方相应补偿;要是一方自愿放弃房产所有权,那就需要向另一方支付经济赔偿;若双方都不想要,可选择将房产拍卖,对所得房款进行合理分割 。 倘若婚后夫妻双方各自的父母对该房产付出了相等的购房款额,而夫妻二人联合偿还购房债务,此种情形下的房产通常视为家庭共有财产,一般按照平均标准进行分配处理。 要是某一方的父母在男女双方结婚后为他们购置了房产,且将房产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在法律层面上,这属于婚姻双方中某一方的个人财产,房产仅归属产权人自己所有,但为公平起见,应当给予另一方适当补偿。 另外,如果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有书面约定,那就按照约定来处理房产产权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如果双方就房产产权问题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这些财产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有平等处理权。 书面约定:夫妻双方用书面形式对财产归属等问题做出的约定,这种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法院在判决离婚财产分割时,会倾向于保障子女的生活需要,保护女方权益,以及对婚姻中无过错的一方给予适当照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