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老板准备破产清算时怎么要工资?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老板说公司经营不下去,准备破产清算。我担心自己的工资拿不到手,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该通过什么途径、采取什么办法才能顺利要回自己的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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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老板准备进行破产清算时,员工要回工资是有一定法律保障和途径的。首先,我们要了解工资债权的性质。工资属于职工债权,这是指企业破产时,员工基于劳动关系而对企业享有的一种债权,主要就是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这意味着,工资债权在破产清偿中处于较为优先的地位。 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要回工资。第一步,及时申报债权。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工资债权。申报时,要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能证明自己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工资数额的证据材料。如果管理人对申报的债权有异议,员工可以与其沟通协商,要求其说明理由和依据。若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确认自己的债权。 第二步,关注破产清算进程。员工可以参加债权人会议,了解破产财产的状况、清算方案等信息,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在债权人会议上,员工有权对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发表意见,如果认为方案不合理,可以提出异议。 第三步,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工资债权,员工也不用过于焦虑。法律规定,在企业破产程序终结后,如果发现有依法应当追回的财产或者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员工仍然可以按照规定的清偿顺序获得清偿。总之,员工要密切关注破产清算的各个环节,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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