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快要破产时怎么讨工资?


当公司快要破产时讨回工资,这是很多面临类似情况的员工关心的问题。我们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和途径来解决。首先,要明白工资债权的优先性。在公司破产程序中,员工工资具有优先受偿的地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首先要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所以,员工的工资是处于优先清偿顺位的。 其次,要及时进行债权申报。一旦得知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员工应尽快向管理人申报工资债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申报时,员工要准备好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数额的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 另外,还可以和公司及管理人积极沟通协商。在破产程序中,员工可以与公司管理层或者破产管理人就工资支付问题进行沟通,表达自己的诉求,争取达成解决方案。如果协商不成,员工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公司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以进行查处,责令其支付工资。 要是以上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员工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和诉讼来维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仲裁和诉讼过程中,员工要积极提供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