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不公决问题该如何处理?


当遇到物业不公决的问题时,我们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处理。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公决”在物业管理中其实就是指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事项,要经过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表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这里强调了物业服务合同的合法性和对业主的约束,而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事项进行公正表决就是保障合同合法的重要环节。 如果遇到物业不公决的情况,业主可以先与物业进行沟通协商。这是比较温和且直接的解决方式,业主可以要求物业对未公正表决的事项作出解释,并按照规定重新进行表决。比如,物业在没有经过业主表决就擅自增加物业费,业主可以集体与物业沟通,要求其提供合理的费用调整依据,并重新组织业主进行表决。 若与物业沟通协商无果,业主可以向业主委员会反映情况。业主委员会是代表业主利益的组织,有责任监督物业的工作。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等职责。业主委员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要求物业纠正不公决的行为,或者组织业主重新进行表决。 要是业主委员会也未能有效解决问题,业主还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活动具有监督管理的职责。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主管部门在接到业主投诉后,会对物业的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作出处理。 在极端情况下,如果物业的不公决行为严重损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业主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如物业未进行表决就实施相关事项的通知、公告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