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不公决问题该如何处理?
我所在小区的物业在一些重大事项上没有进行公正的表 决,像小区公共区域的广告投放、物业费调整这些,都没让我们业主好好表达意见就直接做决定了。我想知道遇到这种物业不公决的情况,从法律角度该怎么处理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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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物业不公决的问题时,我们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处理。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公决”在物业管理中其实就是指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事项,要经过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表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这里强调了物业服务合同的合法性和对业主的约束,而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事项进行公正表决就是保障合同合法的重要环节。
如果遇到物业不公决的情况,业主可以先与物业进行沟通协商。这是比较温和且直接的解决方式,业主可以要求物业对未公正表决的事项作出解释,并按照规定重新进行表决。比如,物业在没有经过业主表决就擅自增加物业费,业主可以集体与物业沟通,要求其提供合理的费用调整依据,并重新组织业主进行表决。
若与物业沟通协商无果,业主可以向业主委员会反映情况。业主委员会是代表业主利益的组织,有责任监督物业的工作。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等职责。业主委员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要求物业纠正不公决的行为,或者组织业主重新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