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过世人的房产如何继承?


已过世人的房产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将去世者名下的房产转移给合法继承人的过程。在我国,房产继承主要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 法定继承是指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遗嘱继承则是指被继承人在生前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指定特定的继承人继承其房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遗嘱的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不同形式的遗嘱有不同的生效要件,例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无论哪种继承方式,在继承房产时,一般都需要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首先,继承人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然后,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如果有遗嘱,需要提供遗嘱),证明自己有权继承该房产;最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具体费用根据房产的情况和当地的政策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