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退出工作岗位后社保该如何缴纳?

我受了工伤,现在已经退出工作岗位了。但我不知道之后的社保该怎么处理,是自己交还是单位继续交呢?缴纳的标准跟之前一样吗?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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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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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退出工作岗位后社保的缴纳涉及到多方面情况,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当职工因工伤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同时,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而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除了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外,其他社保缴纳问题要结合当地政策来确定,不过通常养老保险等也会以合适的方式继续保障。 其次,如果是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这表明五级、六级工伤职工退出岗位但保留劳动关系时,单位依然要按规定为其缴纳各项社保。 另外,要是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总之,工伤退出工作岗位后的社保缴纳要依据伤残等级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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