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不住物业费怎么交有什么法律规定?
我买了套房子,但是目前不打算住进去。听说就算不住,物业费也还是要交的,可我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交。想问问法律上对于这种房屋不住的情况,物业费缴纳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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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房屋不住时物业费如何缴纳的法律规定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物业费的概念。物业费是指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这意味着,只要你是房屋的业主,就受到物业服务合同的约束。同时,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也就是说,即便你的房屋处于空置状态,你没有实际居住,但物业服务公司仍然按照合同约定为小区提供了诸如保洁、安保、设施维护等服务,那么业主就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物业费。不过,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地区可能有一些特殊规定。有些地方允许业主在房屋空置一定期限后,向物业公司申请物业费打折优惠。比如有的地区规定,房屋空置超过6个月的,经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物业服务收费可以减收,减收的幅度可能在10%-30%不等。但这并不是全国统一的标准,具体要依据当地的地方性法规或者政策来执行。 所以,当你的房屋不住时,首先要查看你所在小区的物业服务合同,明确其中关于物业费缴纳的具体约定。同时,了解当地是否有针对空置房屋物业费缴纳的特殊政策。如果有相关政策,按照规定的程序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以争取合理的物业费缴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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