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前走了医保该怎么补救?


当在工伤认定前走了医保,需要采取一些措施来进行补救。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些基本概念。医保是国家为保障公民医疗费用而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是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的医疗费用报销。而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一旦认定为工伤,职工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工伤保险和医保不能重复报销。如果已经用医保报销了工伤相关的医疗费用,需要先退回医保报销的部分费用。因为医保报销是基于一般疾病或非工伤情况,而工伤有专门的工伤保险来承担费用。 具体的补救步骤如下:第一步,及时向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说明情况,告知工作人员你原本的情况属于工伤,申请撤回医保报销。在说明情况时,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等,以证明受伤的事实和经过。第二步,按照社保经办机构的要求,将已经报销的医保费用退还。通常会有指定的退款方式和流程,要严格按照要求操作。第三步,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准备好工伤认定所需的材料,包括劳动合同、事故报告、医疗诊断证明等,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般来说,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职工自己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完成工伤认定后,就可以按照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了。这些待遇可能包括医疗费用的报销、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伤残津贴等。总之,虽然在工伤认定前走了医保,但只要及时采取正确的补救措施,仍然可以正常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