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贷未还完离婚会怎么判?

我和配偶有一套房子,还在还房贷,现在我们打算离婚,但不知道这种房贷没还完的情况,法院会怎么分割房产。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这种情况一般是怎么判决的,是会把房子判给一方然后让其继续还房贷,还是有其他的处理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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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房贷未还完而夫妻双方离婚的情况下,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处理房产问题。首先,需要明确房屋的性质,即该房屋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如果是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如果房屋是婚后购买的,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便房贷还未还清,在离婚时也会对房屋的归属和剩余房贷的承担进行分割。通常也是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法院可能会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对房屋的需求程度等因素来决定房屋归哪一方所有,获得房屋的一方需继续承担剩余的房贷,并对另一方给予相应的补偿。 此外,若夫妻双方对房屋的产权和债务另有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一般会尊重双方的约定。所以,房贷未还完离婚时的判决并不是固定的,会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进行合理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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