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贷没还完夫妻离婚房产该如何分配?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但是我们的房贷还没还完。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房子会怎么分配呢?是一人一半,还是有其他的分配方式?想详细了解下关于这种没还完房贷就离婚的房产分配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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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房贷没还完夫妻离婚时,房产分配要分多种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贷款购置的房产,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相应地,没还清的银行贷款是夫妻共同债务。正常情况下,双方共同负责还款。要是夫妻协商好由一方独自承担还款责任,也是可以的。不过要注意,夫妻间关于共同债务的约定只能约束夫妻二人,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夫妻中的任意一方履行还款义务,承担还款责任的一方之后可按约定向另一方追偿。这在《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有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其次,如果是一方在结婚前用个人财产支付了购房首付款,婚后夫妻共同负担房贷,即便不动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的一方名下,离婚时若双方对房屋所有权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法院一般会将该不动产判给登记一方,尚未偿还的银行贷款认定为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而双方婚后共同偿还的贷款以及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不动产登记一方给予另一方适当的经济补偿。 当双方对房产问题产生争议无法协商一致时,如果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法院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要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六条有相关规定。 相关概念: 共同债务: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中一起承担的债务,像房贷没还完,就属于共同债务,双方都有责任偿还。 善意债权人:指在不知道夫妻间关于债务约定的情况下,合法拥有债权的人。 房产增值部分:是房子随着时间价值有所增加的那部分,计算时一般要综合考虑很多因素。 竞价取得:夫妻双方都想要房子所有权时,通过互相出价竞争,出价高的一方获得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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