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婚后房产如何判决?


离婚后婚后房产的判决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 首先,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后对房产的归属有书面约定,那么就按照约定进行判决。这就好比两个人提前说好这个东西怎么分,那到时候就按说好的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若没有约定,则分多种情况。如果房产是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且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这种情况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比如,婚后男方父母出钱买房,只登记在男方名下,那这房子就是男方个人的。 要是房产是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举例来说,双方父母都出钱给小两口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那就是按双方父母出资比例共有。 而婚后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不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会均等分割。不过,如果一方能证明自己对房产的贡献更大,比如出的钱更多,或者另一方存在过错,像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分割时可能会倾向于贡献大或者无过错的一方。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此外,如果涉及到夫妻共有的房产,双方对房屋所有权有不同主张时,若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法院应当准许;若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要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若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根据当事人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