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两套房子会怎么判?
我和伴侣打算离婚,我们有两套房子。现在就是很迷茫,不知道这两套房子在法律上会怎么划分。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会怎么判定房子的归属,是一人一套,还是有其他分配方式,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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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涉及两套房子的判决问题,首先要明确房子的性质,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一方在结婚前就购置的房子,那这房子属于个人资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归购买方个人所有。这是因为婚前财产是个人在结婚之前就已经取得的财产,法律保护个人财产的独立性。比如,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全款买了一套房,那么离婚时这套房还是归他自己。相关法律依据是《民法典》中对个人财产的规定。 要是房子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一般会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时双方首先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配这两套房子。如果能协商一致,那按照协商结果来就行。 要是双方无法协商达成统一意见,就会由法院来裁决。法院会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如果一方对家庭付出较多,像一直承担照顾孩子、老人的主要责任,或者另一方存在过错行为,如出轨、家暴等,法院在判决时可能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和对家庭贡献大的一方,多分一些房产份额。另外,如果有子女,并且子女跟随一方生活,为了保障子女的稳定居住环境,法院也可能会将房子判给抚养子女的一方。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劳动报酬、用劳动报酬添置的财产等多种情况。 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即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充分考虑对子女成长有利、保障女方权益以及对无过错方进行适当倾斜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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