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离职工资如何结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没提前说就直接走了,现在担心工资拿不到。想问问这种自动离职的情况,工资到底该怎么算呢?是按实际工作天数吗,会不会因为我没办正常离职手续就扣很多钱呀,想了解具体的结算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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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离职工资的结算,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 首先,劳动者自动离职工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其实际工作的天数来结算。这是因为只要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单位就要支付劳动报酬,即便属于自动离职这种情况,单位也应当与劳动者结算工资。比如,你和单位约定月薪5000元,一个月按22个工作日计算,那每天工资约227元,如果工作了15天,那正常情况下就应该拿到约3405元工资 。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这就意味着单位不能拖欠或者克扣其应得的工资。也就是说,单位必须在你离职时,把该给你的工资一次性结清,不能今天给一点,明天给一点。 不过,如果因为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例如,因为你自动离职,给单位造成了1000元损失,而你当月工资3000元,那单位最多扣600元(3000×20%)。 要是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十五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相关概念: 自动离职:指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劳动监察大队: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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