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离职不给工资是否合法?
我自动离职了,公司却不给我发工资。我在公司工作了一段时间,付出了劳动,可现在公司这样做让我很苦恼。我想知道公司这种做法到底合不合法,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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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离职不给工资是不合法的。首先要明白,劳动者只要为用人单位付出了劳动,就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这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之一。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明确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所以,即便员工是自动离职,用人单位也必须支付工资。 不过,如果自动离职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在合乎程序的规章制度下,公司可以适度扣减工资。这里所说的合乎程序,比如规章制度经过民主程序讨论,得到大部分职工认可,进行过公示,员工入职时有培训并签名确认等,或者劳动合同中有相关约定。而且扣减工资一般不能超过20%,同时扣减后所剩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要是遇到自动离职后公司不给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并领取工资。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一般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除一裁终局的裁决,单位不能起诉的外,其它裁决任何一方对裁决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相关概念: 自动离职:指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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