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离职后老板不给工资,该怎么办?


自动离职后老板不给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尝试协商解决。与老板进行友好沟通,清晰、诚实地说明自身情况和索要工资的诉求,争取通过和平协商解决问题。这是一种较为温和且高效的方式,若老板通情达理,可能会顺利解决工资问题。 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作为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的下属机构,负责监督和处理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准备好能证明自己在该单位工作以及工资被拖欠的相关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条、同事证言、与老板的聊天记录或通话录音等,向劳动监察大队提交投诉材料。劳动监察大队在接到投诉后,会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核实,若情况属实,将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若用人单位逾期仍不支付,劳动监察大队可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时,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相关证据材料等。仲裁委员会将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并作出仲裁裁决。若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中有明确规定。 另外,如果劳动者持有用人单位出具的工资欠条,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会根据事实情况作出判决,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欠款。若用人单位仍然拒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届满后的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劳动者有自动离职的情况,但用人单位仍应结清工资。不过,如果劳动者的自动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赔偿,但这与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支付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