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未签合同离职工资如何结算发放?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没签劳动合同,现在准备离职。我想知道工资是按正常的算,还是有其他算法,会一次性给我结清吗?担心公司拖着或者少给,所以想了解下这方面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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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合同离职工资的结算发放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首先,工资结算方面。无论是否签订合同,离职工资都应按照实际工作天数和约定的工资标准来计算。通常是将月工资总额除以全月应出勤天数得出每日薪资标准,再乘以实际出勤天数。比如月工资5000元,全月应出勤22天,实际出勤20天,那么工资就是5000÷22×20。这里面可能还包含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加班费、绩效奖金等费用。 其次,发放时间上。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也就是说,一般应该在离职时一次性结清。不过,如果劳动者和企业达成一致,也可以在其他时间发放,企业选择在发薪日统一发放离职员工工资,也是合理合法的。 再者,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比如工作了5个月没签合同,那么除了正常工资,还能主张4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 要是遇到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结算发放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概念: 双倍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在未按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需要额外向劳动者支付一倍工资作为补偿。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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