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退离职工资怎么结算?


当遇到被公司劝退离职的情况,工资结算主要涉及基本工资结算和经济补偿这两方面。 首先是基本工资结算。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立即支付工资,通常在办理离职手续时结清,最迟也不能超过下一个工资发放日。简单来说,就是离职时就该把你工作期间应得的工资给你,不能拖着不给。比如你这个月工作了20天,就按这20天的工作量来计算工资。 然后是经济补偿方面。依据《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不过,如果你的月工资比公司所在地去年所有员工平均工资高出三倍,经济补偿金额会受限,最多不能超过三倍工资,且最长支付期限不超过12年 。 如果公司没有按时、足额发工资或者没有按法律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可能还得支付额外赔偿金。像公司没按劳动合同约定时间发工资,或者解除合同没给补偿等情况,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要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此外,用人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同时,用人单位要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相关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要是公司拒绝结算工资,你可以先尝试与公司协商要求立即支付;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还不能解决,就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依法给予劳动者的一定经济上的补助,用来保障劳动者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等。 赔偿金:是用人单位在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或者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况下,需要额外支付给劳动者的惩罚性费用。 工作交接:就是劳动者离职时,将自己手头的工作、资料、物品等按照与用人单位的约定,移交给相关人员或部门,确保工作的正常延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