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辞职该如何谈赔偿话术?


当遭遇被辞职的情况,在谈赔偿时掌握合适的话术很关键。首先要明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在谈赔偿话术方面,开场可以先感谢公司给予的工作机会和成长空间,营造一个相对友好的氛围,让谈判能更顺利地开展。 如果公司称你不符合录用条件,你可以回应:“麻烦请贵公司拿出我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具体证据,如果贵公司拿不出具体证据,那么我可以认为贵公司是在无故辞退我,我是有权利要求赔偿的。”这是基于法律规定,公司如果主张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员工,是需要承担举证责任的。 要是公司打感情牌无故辞退,你可以这样说:“贵公司有难处,我也十分理解,但是我就是一个普通的打工者,我也需要生存,我的诉求很简单,只要我应得的赔偿。”明确表达自己的合理需求,不被感情因素左右。 当公司威胁不给离职证明,你可以回答:“我在任职期间,如果给贵公司造成了损失,那么就请贵公司拿出具体证据,当然,我也会全力配合贵公司的调查,但贵公司如果不给我离职证明,那么我只好寻求法律的救助。”因为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离职证明。 如果公司说走仲裁会影响你找下一份工作,你可以回应:“我们之间的谈话我已录音,如果下家公司需要对我进行背调,我会拿出录音来证明。”表明自己有应对办法,不被公司的威胁吓住。 要是公司称仲裁证据不足,你可以说:“我走仲裁举证的责任是在贵公司,如果你们认为我的能力不足,就辞退我,那么我可以要求正常的赔偿。”明确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让公司知道不能随意推卸责任。 总之,在谈赔偿时既要依据法律据理力争,又要保持冷静理智,这样才更有利于争取到合理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