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跨年度补发的工资怎样计税?

我在去年有几个月的工资没发,到今年才补发。现在就很疑惑这跨年度补发的工资该怎么计税呢?是和今年正常工资一起算,还是有别的算法?我不太懂这方面的规定,想弄清楚以免多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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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资计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工资计税的基本概念。工资计税就是按照国家规定,对个人取得的工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对于跨年度补发工资的计税问题,在我国并没有统一的明确规定,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处理方式。一种常见的处理方式是将补发的工资分摊到所属月份计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也就是说,如果按照分摊到所属月份计税,就需要重新计算所属月份的应纳税所得额,再计算该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然后汇总补缴。 另一种方式是将补发工资并入发放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一并计税。这种方式相对简单,就是把补发的工资和发放当月的正常工资加在一起,按照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来计算个人所得税。例如,发放当月正常工资是5000元,补发去年工资3000元,那么就按照8000元来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具体采用哪种方式,建议你咨询当地的税务机关,以他们的规定和指导为准。因为各地税务机关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税收政策来确定跨年度补发工资的计税方法。同时,你也可以向所在单位的财务人员了解他们的处理方式,他们通常会按照当地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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