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租赁合同如何终止?

我租了一套房子,签了租赁合同。现在因为工作变动,我想提前终止合同,但不知道该怎么做。我不清楚是直接和房东说就行,还是有什么法律规定的流程。我也担心如果处理不当,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所以想了解下房屋租赁合同怎样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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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指的是因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房屋租赁合同终止的几种常见情形和相应法律依据。 首先是合同期满终止。这是最常见的一种情况,当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时,合同自然终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比如,您和房东签订了一年的租房合同,一年期满后,合同就自动终止了,您按约定把房子交还给房东就行。 其次是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在租赁期间内,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来终止合同。这体现了合同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例如,您因为工作变动需要提前退租,和房东沟通后,房东也同意提前终止合同,双方达成一致,合同就可以终止。不过,双方最好签订书面的终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再者是法定解除终止。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法律赋予了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权利。《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比如,您作为承租人,长期拖欠租金,房东在给予合理期限后您仍不支付,房东就有权解除合同。 另外,还有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而终止。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比如,租赁的房屋因地震等自然灾害严重损坏,无法继续居住,此时合同就可以因不可抗力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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