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有房贷的房子怎么过户给对方?


在离婚时,对于有房贷的房子过户给对方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基本概念。房屋过户就是把房屋的所有权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名下。而有房贷的房子,意味着房子处于抵押状态,在贷款还清之前,房屋产权并不完全归属于产权登记人,因为银行对该房屋享有抵押权。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这就说明,有房贷的房子在理论上是可以过户的,但在实际操作中需要银行的同意。 接下来是具体的操作流程。第一种情况,如果银行同意过户,那么可以先向银行提出申请,银行审批通过后,一般会要求提前结清剩余贷款或者办理转按揭手续。提前结清贷款就是一次性把剩下的房贷还清,这样房子就没有抵押了,之后就可以按照正常的房屋过户流程,双方携带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如果是协议离婚)或法院判决书(如果是诉讼离婚)、房产证等材料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而转按揭手续则相对复杂一些,不同银行的规定和操作流程有所不同。通常需要新的贷款人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银行对新贷款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的贷款变更手续,然后再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 第二种情况,如果银行不同意过户,那就只能先想办法筹集资金提前还清房贷,解除抵押后再进行过户。 在整个过户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一些事项。一是要确保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书中对房屋的归属有明确的约定,避免日后产生纠纷。二是要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防止出现一方反悔等情况。同时,过户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一些税费问题,比如契税等,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规定来缴纳。总之,离婚时有房贷的房子过户需要谨慎处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流程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