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分房后要怎么进行过户?
我和配偶协议离婚,已经在离婚协议里明确了房子的分配。现在就想赶紧把房子过户到该得房的人名下,但是完全不清楚具体要怎么做。想了解整个过户的流程、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还有会不会涉及一些税费之类的问题,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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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分房后进行过户,一般按以下步骤操作: 首先是准备相关材料,通常需要双方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正式的离婚证书,以及所涉房产的全部产权凭证 。 然后是办理析产公证(若有离婚判决书则无需办理),这一步是对离婚房产进行财产分配的公证,是离婚房产过户能享受免征契税待遇的重要证明。 接着前往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的绘图工作,之后向房产管理局提出免征契税的申请。 再办理财产分配登记手续,并支付50元的登记费用。 最后领取房产证。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在此过程中,要注意确保房产不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转让的情形,否则无法顺利办理过户手续。同时,若房产涉及共有产权人,还需共有产权人共同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签署相关文件。另外,具体的税费标准根据当地政策而定,建议提前向当地税务部门咨询了解。 相关概念: 析产公证:就是将共有财产进行分割,通过公证的方式确定财产归属等情况的一种法律行为。 免征契税:契税本是房产过户时需缴纳的一种税费,但因离婚这种特定原因进行房产分割过户时,符合条件可享受免征政策 。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房产证之类的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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