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何理解租赁期超过二十年无效?

我租了个商铺,签的合同租赁期是二十五年。最近听人说租赁期超过二十年是无效的,我有点担心。我不太明白这是什么意思,是说整个合同都无效,还是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无效呢?这种情况会对我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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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中,“租赁期超过二十年无效”指的是超出二十年的那部分租赁期限不具有法律效力,并不是整个租赁合同都无效。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就是出租人和承租人约定,由出租人把租赁物交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它有一定的时间限制,这个限制就是为了平衡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这意味着,如果您签订了一份租赁期限为二十五年的合同,那么前二十年是有效的,受到法律保护,出租人和承租人都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而超过的那五年,在法律上是不被认可的。 不过,当租赁期限届满时,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续订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同样不得超过二十年。也就是说,租赁双方可以在二十年期满后,重新协商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继续保持租赁关系,但每次约定的租赁期限还是不能超过二十年。 对于承租人来说,如果签订了超过二十年的租赁合同,虽然超出部分无效,但在有效的二十年租赁期内,其合法权益依然会受到法律保障。而对于出租人来说,也不能随意以合同部分无效为由,在二十年有效期内提前解除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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