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两套房子离婚时会怎么判?

我和配偶准备离婚,我们名下有两套房子,一套是婚前我自己付首付买的,婚后一起还贷款;另一套是婚后两人一起买的。现在就这两套房子的分割问题产生了分歧,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会怎么判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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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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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涉及两套房子的判决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确定。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则是指一方在婚前获得或者法律规定专属于一方的财产。 对于婚前一方付首付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也就是说,这套房子可能会判给婚前付首付的一方,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子增值部分,要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对于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子,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是否抚养子女等情况来进行判决。有可能是双方平分房子价值,也有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偏向某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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