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离婚争房子会怎么判?
我和老公打算离婚,现在他要争房子。这房子是我们婚后一起买的,但首付他出得多一些,贷款也是他还得多。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房子会怎么判呢?我能分到多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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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对于夫妻共同房产的分割判决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首先,我们要明白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对于房子的归属和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该房子是你们婚后购买的,那么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便首付他出得多,贷款也是他还得多,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收入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不能简单地按照出资比例来分割。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如果有子女且子女抚养权归你,法院可能会基于照顾子女的原则,适当倾向于你,可能会判决房子归你,然后你给予对方相应的经济补偿。又或者考虑到女方在婚姻中可能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也可能会适当多分给你一些份额。 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总之,具体的判决结果要结合实际情况,由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来确定。建议你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比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以便在分割房产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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