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离职是按三倍工资计算吗?
我打算离职了,但是还有年假没休完。听人说年假要是没休,离职的时候能按三倍工资算,也有人说不是。我不太清楚到底怎么算,想问问年假离职的时候是不是真的按三倍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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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年假,也就是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依法享受的一项福利,在年休假期间,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正常出勤支付工资。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这里的300%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也就是说,除了正常工资外,用人单位还需额外支付200%的工资作为补偿。 不过,当劳动者离职时,如果存在应休未休年假的情况,并不是所有情形都按三倍工资计算。如果用人单位已经安排了年休假,但是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但如果是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劳动者未休年假,比如单位未统筹安排,或者在劳动者提出休假申请后不批准等,那么在劳动者离职时,用人单位就需要按照上述规定,对劳动者应休未休的年假天数,按照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简单来说,年假离职是否按三倍算,关键要看未休年假是劳动者个人原因还是用人单位原因导致的。如果是用人单位的责任,那么劳动者有权要求按三倍工资来计算未休年假的报酬;如果是劳动者自身原因放弃休年假,那就只能拿到正常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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