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社保损失补偿是否需要仲裁前置?
我所在单位一直没给我交社保,导致我有了社保损失。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单位补偿,可我不知道去法院起诉时要不要先经过仲裁。所以来问问起诉社保损失补偿是不是必须仲裁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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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社保损失补偿是否需要仲裁前置,需要依据具体情形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仲裁前置”。简单来说,仲裁前置就是在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这个程序。这是为了让劳动争议能先在相对专业、简便的仲裁程序中得到处理,减轻法院的负担。劳动仲裁由专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他们会根据相关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就确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的一般原则。 对于社保损失补偿的问题,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属于劳动争议。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和相关司法实践,这种情况下是需要仲裁前置的。也就是说,劳动者要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才可以向法院起诉。 然而,如果社保损失补偿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范畴,比如只是单纯的社保费用缴纳金额计算问题等,可能就不需要仲裁前置,劳动者可以直接通过其他途径,如向社保经办机构投诉等方式来解决。要是对社保经办机构的处理结果不服,还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所以,具体是否需要仲裁前置,要结合实际情况和争议的性质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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