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补签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一段时间了,入职时没签合同,最近公司说要补签。我有点担心,不知道这补签的合同有没有效。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补签劳动合同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对我权益有啥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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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补签劳动合同一般是有效的。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这就表明,正常情况下,单位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 如果补签的劳动合同不存在一些法定无效的情形,那么它就是有效的。像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等这些情况,会导致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不过,即便补签劳动合同有效,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也就是说,补签合同本身有效,但单位在之前未按时签合同的时间段,还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保障劳动者权益。 相关概念: 书面劳动合同: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以文字形式订立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合同,里面会包含工作内容、薪资待遇等重要条款。 双倍工资:指用人单位在未按法律规定时间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需要额外向劳动者支付一倍的工资作为惩罚和对劳动者权益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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