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偷看我是否算性骚扰?
我在公司上班,发现领导老是偷偷看我,让我心里特别不舒服。我不太确定这种领导偷看我的行为在法律上能不能算性骚扰,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看看自己该怎么处理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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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判断领导偷看是否构成性骚扰,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性骚扰的概念。性骚扰是指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的与性有关的骚扰行为。简单来说,就是一方的某些举动让另一方在性方面感到被冒犯、不舒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对于领导偷看的行为,如果只是偶尔的正常目光接触,那通常不构成性骚扰。但要是这种偷看是持续的、带有明显不适当的意图,比如目光中带有性暗示、让人产生强烈的不适感,并且违背了你的意愿,那就有可能被认定为性骚扰。比如领导长时间、频繁地盯着你的敏感部位看,让你产生了心理压力和不安,这种情况下就比较符合性骚扰的特征。 当遭遇可能的性骚扰时,你可以先尝试明确表达自己的不满和拒绝。如果这种行为仍然持续,你可以向单位的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单位按照法律规定采取措施处理。要是问题还是得不到解决,你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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