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名下有安置房再买房算首套还是二套?

我名下有一套安置房,现在想再买一套商品房。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新买的房子算首套房还是二套房。这关系到我的购房政策、贷款利率等问题,所以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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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判定名下有安置房再买房算首套还是二套时,需要从多方面来考虑。首先,我们要明白首套房和二套房的概念。首套房一般指的是个人购买的仅有的一套住房;二套房则是个人名下已经拥有一套住房,再购买的其他住房。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认定二套房主要依据“认房又认贷”的原则。也就是说,会同时考虑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实际拥有的住房数量和贷款购房情况。 对于安置房,如果它已经在不动产登记系统中登记在您的名下,那么在认定首套房或二套房时,这套安置房是会计入您名下的住房套数的。因为不动产登记系统是认定住房数量的重要依据,它记录了您名下所有合法登记的房产。 如果安置房没有办理产权登记,也就是没有在不动产登记系统中显示,并且您之前没有过其他购房贷款记录,那么再买房时,银行和相关部门在认定时可能会将其视为首套房。不过,即使安置房未登记,但如果您之前有过购房贷款记录,银行在审批贷款时,可能仍会将此次购房认定为二套房。 另外,不同地区对于首套房和二套房的认定政策可能会有所差异。有些地方可能会根据当地的房地产市场情况和调控政策,对认定标准进行调整。所以,具体的认定结果还需要结合当地的政策来确定。建议您在购房前,详细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银行等相关机构,以明确此次购房的认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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