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以节约用人成本为由让我离职,这合法吗?

公司跟我说要节约用人成本,让我离职。我在公司干得好好的,突然这样让我很懵。我想知道公司这么做合不合法,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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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裁员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公司以节约用人成本为由要求员工离职,这种行为通常是不合法的。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一旦签订,双方都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而公司以节约用人成本为由,并不符合上述法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同时,该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如果公司违法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你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明确指出公司的行为不合法,并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赔偿金。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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